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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(利群·宇恒大厦)19楼A获取采购文件,并于2022年08月30日 10点30分(北京时间)前提交响应文件。
2.报价应根据用户指定地点数量提供设备材料运输、系统集成辅材、业务调试、培训服务,并负责处理送货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、途中损耗等;
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,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。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、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。
(四)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()“军队采购失信名单”和“政府采购失信名单”、“供应商暂停名单”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。
(五)投标供应商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(或以上)保密资质认证(军队单位不作此项要求);
(一)申领时间:2022年08月11日至08月17日,每日上午08:30至11:30,下午13:30至16:30(北京时间、节假日除外)。
6.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()“军队采购失信名单”和“政府采购失信名单”、“供应商暂停名单”内的承诺书;
采取网上发售方式。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,邮件主题:项目名称+项目编号+公司名称;邮件内容:列明公司名称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;邮件附件:需采用A4纸幅面,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,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,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,复印件扫描无效。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,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;审核未通过的,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,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。采购代理机构邮箱:;请按照本公告所载联系方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(具体联系电话:),办理报名事宜.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: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(二)国有企业;事业单位;军队单位;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。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,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。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、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。(四)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()“军队采购失信名单”和“政府采购失信名单”、“供应商暂停名单”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。(五)投标供应商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(或以上)保密资质认证(军队单位不作此项要求);(六)投标供应商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;(七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方式: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:1.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(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);2.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;3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;4.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(企业提供,事业单位、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);5.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;6.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()“军队采购失信名单”和“政府采购失信名单”、“供应商暂停名单”内的承诺书;采取网上发售方式。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,邮件主题:项目名称+项目编号+公司名称;邮件内容:列明公司名称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;邮件附件:需采用A4纸幅面,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,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,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,复印件扫描无效。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,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;审核未通过的,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,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。采购代理机构邮箱:;请按照本公告所载联系方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(具体联系电话:),办理报名事宜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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